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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一轮党风廉政建设被巡查部门重点 问题整改情况

发布日期:2015-11-24  信息来源:  

 

 

按照县委、县纪委的统一部署,20156月下旬至7月上旬,县纪委对县科技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局等5个县直部门进行了集中巡查,8月中旬反馈了巡查意见。各被巡查部门党委(组)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列出具体整改措施,现将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布如下:

县科技局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制定了《莘县科技局党员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莘县科技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明确专人,对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0条责任内容进行充实完善,对个别科室责任人与签字人不符的进行了整改,对局班子成员、各股室及其负责人、党员干部落实责任书情况分别作了半年初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动性、积极性不够,下企业基层调研、听民意少有的工作人员以身体有病或直系亲属住院为由请假过多的问题。2请假过多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深刻检查。制定关于密切机关与基层单位联系的规定和深入基层调研办法,对机关与基层科技企业之间的经常性工作联系、情况反馈、信息交流等作出硬性规定,加强制度约束。规范机关公务消费和机关招待费支出,对所有公务接待,实行逐级申请,经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严格实行对口接待,控制陪餐人数和接待标准。执行“三重一大”规定不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到位问题。制定《莘县科技局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在大额开支、重点项目安排上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主动邀请纪检组参加科技重要工作会议,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对购买的科技特派员平台服务设施及食用菌研究所办公用具、电脑等大宗办公用品,及时整改,下入了固定资产账目,并由相关科室登记造册,统一保管。账目不规范、科目混乱问题对凭证中单据时间倒置、科目混乱、无人员签字单据,2013年账目不平、单位账目与银行不一致等问题已整改完毕;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对“项目专款”与“拨入经费”所列科目及时调整,规范了财务管理。科技计划管理流程松散,评审信息公开不及时问题。列出了“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增加了权力透明度。对符合条件申报科技计划的项目信息及时公开;对上级主管部门已经立项的科技计划,在实施过程中,抽调有关科室的人员对承担单位的实施情况定期跟踪、检查和督促,并责令承担单位写出工作报告。加强专利、成果奖申报的管理。今后将认真执行和加强科技计划管理,完善申报、评审流程,提高财政资金的正确用途和效益,对不具备科研能力或科研能力差的企业不予支持。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力度不够的问题。建立并实行了《工作督查制度》,明确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强调需要上报材料的要保留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并当面或电话告知,确因客观原因需延期的,要在分管领导知道后报责任单位同意方可延期。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突出抓好局党组主体责任的落实。召开3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主体意识。二是修改完善了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主要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三位一体”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和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责任范围、责任要求公款接待超支超标、车辆管理不严格问题。修订完善了“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杜绝超支超标公务接待,加强车辆使用管理,实行公务派车制,控制车辆使用支出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制度不到位的问题。认真落实民主议事规则,强调“三重一大”等事项必须通过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明确在召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前1天,下发会议预备通知会议主题,保证会上充分讨论,发挥班子成员积极性。梳理占编不在岗人员情况,对10月底仍不能返岗的,由局长办公会讨论处理意见并报纪委。清退5名借用人员,清查混岗混编现象,根据人员编制实际情况和现有工作岗位需要,已对部分为公务员身份而在事业所工作的同志进行了岗位调整。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组成的小组对往来账长期挂账情况进行了清查,已和济南仪器设备供应站联系核对账目,争取11月底前完成此项目。严格会议费支出管理,对会议实行分类管理,严格设置会议费开支的申请、预算、审批等程序,各类会议纳入年度计划,会议费用全部实行预算管理。清理多头开户,已经清理了多开的3个账户。权力运行不规范问题。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定事项和程序办事,各科室加强学习,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向服务对象公开12365质监热线和7322343办公室电话,在局办公楼大厅设立意见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行领导班子带队走访服务对象制度,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各科室结合工作实际和要求,重新梳理了岗位潜在廉政风险点,明确了整改措施,对短期能够解决的要尽快解决,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了长效机制。组织稽查队、特监科等具有执法权的科室人员学习《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落实集体案审制度,杜绝执法不规范、罚款随意性大、重罚轻管、只罚不管等现象。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勤俭节约意识不强,有超标准招待的问题。严格执行《莘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暂行规定》,严格接待程序,实行领导审批制度,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般不予接待。切实形成接待规范,树立公务接待节俭文明新形象。个别执法人员存在吃拿卡要的问题。县纪委拟给于1名存在吃拿卡要现象股级干部党纪处分。服务意识不够,证件办理时限过长的问题。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积极听取和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并召开局领导班子及有关股室负责人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进一步理顺了工作流程,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强化办事效能,严格遵守限期办理制度。个别干部职工工作纪律不严,存在“庸懒散”的问题。 局党组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庸懒散”集中整治活动。建立了日常监督制度,局机关组成几个工作组,不定期进行抽查。从8月下旬开始,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检查各股室(责任区、所)纪律作风情况,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现象,约谈当事人和分管领导,责令写出检查,并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有些重点业务、重点环节权力运行不规范问题。实行“三卡一回执”制度,即由相对人把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填写回执,反馈到局,及时掌握了解执法人员的执法执纪行为,出台了《莘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预警预测(风险点排查)活动方案》,设立12331举报电话和举报箱。进行不定期回访监管相对人。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务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进一步增强预算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规定列支预算,不改变资金的用途和范围,做到专款专用。行政处罚文书不规范,行政执法存在以罚代管的问题。通过集中业务培训、现场练兵等方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考核,切实提升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关于以罚代管现象,加强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由政策法规股牵头,按时对各监管责任区、食药所的执法行为进行审核监督,把握好每个环节,该审批的审批,该审核的审核,做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理、有据、有节。行政处罚不到位、个别执法人员存在吃拿卡要的问题。对存在下达的处罚决定书和实际罚款不一致的现象,一是组织各责任区、食药所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擅自减征、免征或者缓征应征收缴的预算收入。二是由政策法规股牵头,对各责任区、食药所的食品药品执法行为实施监管,从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检查实际,到自由裁量权应用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切实做到应收尽收。

 

县民政局

存在违规收支、违规发放福利津贴的问题。违规发放福利津贴问题,县纪委给于1名副科级干部党内警告处分,对违规发放的福利津贴予以收缴。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严格执行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定,对房屋出租、出售国有资产收益等非预算收入严格按规定上缴财政。文件会议过的问题。制定并完善了《莘县民政局关于改进文风会风的有关规定》、《莘县民政局公文处理暂行规定》、《莘县民政局会议制度》,从制度上对文件会议进行规范。杜绝无计划的大量发文和开会现象,能用传真电报的,不印红头文件,能用电话等形式解决问题的,不召开会议,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执行纪律不严,存在“庸懒散”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了《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工作纪律的若干规定》、《关于制止“三乱”问题及吃、拿、卡、要现象的意见》、《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全体干部职工统一签订了转变作风严肃纪律的承诺书。二是加强了督导检查,实行了党组班子成员轮流值周检查纪律制度,每周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同时不定期抽查,着力整治违反上下班纪律、午间饮酒、离岗不请假、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庸懒散”现象执行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三重一大”事项不公开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凡“三重一大”事项提前报告县纪委派驻纪检组。集中巡查以来,先后4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创建双拥模范县费用报销、八一慰问费用报销、烈士陵园绿化工程、救灾面粉分配等“三重一大事项”,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接受监督。干部职工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中层干部任用条件、任用程序,规范选人用人行为。按条件标准和规定要求配备股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针对机关借调人员过多的问题,首批确定借调的3名同志返回原单位工作,其他借调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分期分批予以解决。对巡查中发现的长期脱岗不上班的1名工作人员,结合全县 “吃空饷”专项整治活动,已进行了停发工资处理。违规处置租赁国有资产房屋问题。针对违规处置军休所办公楼的问题,对未收回的收益按上级有关规定上缴。针对社区宾馆续租问题,已向县政府起草了专题报告,如县政府不再将社区宾馆作为政务接待中心,建议交由国资管理部门面向社会公开竞标出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落实问题。一是全面查找并梳理了低保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登记与管理等重点科室、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点,逐项制定并落实了防控措施。二是层层签订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并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对科室单位年度廉政建设考核、评先树优的重要内容。“三务”公开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从规范“三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提升公开效能入手,在局办公楼醒目位置设置了公开栏,对党务、政务、财务、“三重一大”、“三公”经费、收费事项等干部群众普遍关注的内容做到了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同时,根据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在政府网站对社会救助信息、慈善信息、社会组织审批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县农业局

存在“吃空饷”、个别干部职工从事经商的问题。“吃空饷”人员为十几年前离岗干事创业人员,近两年一些人员陆续返岗。经排查,有63名工作人员未到岗。对50周岁以下未到岗人员进行了谈话,现已有30人按要求上班,剩余9人中大部分长期患病,准备停发工资,只发给相应的生活费。50周岁以上未到岗人员,由于办公室正在准备中而没有上班,等办公室准备好后就让他们上班。对于从事经商的个别干部职工,责令立即退出,并全部递交了今后绝不参与各类经营活动的保证书。“三重一大”民主决策专题研究不够规范和议事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制定出台了《莘县农业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实施办法》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全部纳入集体决策事项范围,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局党委的议事规则和程序,从酝酿决策、集体决策、执行决策各个阶段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力求扩大民主范围,提高民主质量,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确保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决策结果的公正合理选人、用人未按照组织、人事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的问题。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上,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莘组发[2011]3号)规定。制定《农业局充实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在工作人员选聘上,根据岗位需要,报请人事部门批准,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采取统一考试的方法选拔人才,坚决避免出现特权现象。机构设置上未按照“三定”方针执行的问题。撤消了超编设置的5个内设机构,其职能和人员并入局办公室、人事股;对超编的2个事业站室,根据业务职能分别并入局技术站和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下属科室财务相对独立的较多,及其库存现金额较大的问题。将局属科室账户纳入局财务统管,减少现金留存。修改完善了《莘县农业局财务管理制度》,取消了执法科室财务账户,资金全部由局财务审计股分科目统一管理,报销单据由局领导统一审签。“三公”经费总量较大,存在超标准接待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莘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补充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控制参与接待人员数量,杜绝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现象。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实行派车单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由用车科室提出申请,分管负责人签批,办公室统一派车,城区3公里以内路程不派车,严禁公车私用。严格落实公车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制度,实行经费单车核算,定期公布。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完善专账核算制度,实行一个项目一本账管理,严格按项目要求设置支出条目,切实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完成后,如有剩余资金,全部留作下年度项目使用。农业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加大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采取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教育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以政治、法律、业务知识为主要内容,综合运用专家讲课、案例分析等方式方法,提高执法人员的理论素养和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工作,严控自由裁量权,避免工作的随意性,杜绝“人情法”和以罚代法、以罚代管现象。惠民政策的实施、监管存在漏洞的问题。一是在项目实施中,加强人员配置,实行一个项目一套班子的管理办法,配足配强项目实施力量。二是成立项目检查验收领导小组,在项目完成后,进行初步验收,主要检查工作量和建设标准是否符合要求,配发的物资是否全部到位等,发现问题后立即整改,确保项目实施手续完整,管理到位,成效显著。乡镇农经站对村级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抓好镇级农经站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整体素质。进一步完善村账镇管制度,严格村级财务审核把关,促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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