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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红色廉政文化征文活动启动

发布日期:2015-04-16  信息来源:  

 

中共山东省纪委宣传部 中共山东省委党史研究室
联合举办山东红色廉政文化征文活动
为深入挖掘红色传统文化中的廉政思想,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中共山东省纪委宣传部、中共山东省委党史研究室联合举办山东红色廉政文化征文活动。征文主要围绕建党至新中国成立初期,山东党组织在领导全省人民......

 

  1、下载《山东红色廉政文化征文作品登记表》,并如实填写。
2、 投稿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并填写山东红色廉政文化征文作品登记表。各市作品请报送市纪委宣传部,由各市纪委宣传部汇总;省直有关单位和个人作品请直接报送省纪委宣传部。来稿请注明“山东红色廉政文化征文”字样,并在文后标明作者姓名、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来稿不退。
 
 
 
1、征集:2015年4月上旬-2015年7月31日
2、投票:2015年5月上旬-2015年8月上旬
3、评审:2015年8月中下旬
4、公布获奖名单:2015年9月
 

 

 
征文可采取研究性论文、纪实性廉政故事、感悟性随笔散文等多种形式。征文均要以历史事实为依据,做到观点正确,主题鲜明,史实确凿,角度新颖,文风清新,见解独到,具有较强的思想性和理论价值。研究性论文要附3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注释要规范。
本次征集作品将分期分批在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刊发,采取网友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分理论研究类、随笔感悟类、廉政故事类,分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并评选优秀组织奖。对评出的优秀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并进行适当奖励,在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专栏刊载并择优结集出版,同时邀请部分优秀作品作者参加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在线访谈节目。
 

 

征文须为原创作品,作者本人或单位拥有完整著作权。若有第三者对作品著作权提出异议,经查属实者,主办方将取消获奖者奖励,相关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自负。活动主办方对入选作品拥有使用、发表、宣传、出版权,不再另行通知及支付相关费用。凡投稿参加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活动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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