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柿子园镇学习违法违纪案例警醒教育党员干部

发布日期:2017-03-29    信息来源:柿子园镇  

 

  “2014年至2015年,魏某某任某某村支部书记期间,虚报小麦种植面积,套取小麦直补款,用于村务支出。镇党委给予魏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并将违纪款予以收缴……”近日,柿子园镇纪委书记宋丽君在机关干部和村支部书记会议上领着党员干部学习违法违纪案例。

  通过学习违法违纪案例,让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实际,查找自身问题,从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把铁规禁令铭记于心,严格遵守,互相监督,杜绝各类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警醒党员干部要经常打扫头脑中的灰尘,就像我们每天都要洗脸和照镜子一样,做到警钟长鸣,拒腐防变,多为老百姓办实事、解难事,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对工作的理解、信赖和支持。 (陈文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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