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提高治理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能力 |
发布日期:2018-01-22 信息来源:聊城市纪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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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莘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政治任务,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提高治理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能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2017年,全县查处各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1起,通报52起,处理6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4人。
通报曝光产生强烈震慑效果。2017年12月30日,莘县纪委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妹冢镇颜庄村原党支部书记颜某某违规公款吃喝,莘县盐务局副局长王某某、闫某某、张某某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莘县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张某某公款购买烟花爆竹等问题在媒体公开曝光。
打开莘县纪委网站和“廉洁莘县”微信公众号,像这样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曝光已成为常态。
莘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日常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把明察与暗访、专项检查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积极拓宽监督渠道,保持高压态势。不定期深入一线开展作风专题暗访工作。同时,把问责作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的重要抓手,把纠正“四风”工作不力作为问责的重点,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以问责推动“两个责任”有效落实。
“常态治理”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公款吃喝转入地下,虚列会议名目套取经费,送礼收礼花样翻新……在高压态势之下,一些“四风”问题隐形变异,企图逃避监督。
莘县纪检监察机关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强化专项整治,不断创新监督执纪方式方法,提高发现、甄别和处置隐形变异“四风”新问题的能力,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根据不同时期的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开展私车公养、清理“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等专项治理行动,持续释放正风肃纪、正本清源的强烈信号。针对群众反映较大的问题,出台《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制度》、《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等制度规定10余项,扎紧制度的笼子,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来源:聊城市纪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