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纳入信访举报范围 |
发布日期:2018-03-27 信息来源:聊城市纪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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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莘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惩治“蝇贪”、治理“村霸”、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工作结合起来,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纳入信访举报范围,助力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畅通渠道,建立台账。拓宽信访举报线索来源,注重在信访举报件初核中发现线索,并从执法监察、专项治理等工作中广泛收集问题线索。通过微信、电话、邮箱、手机和来信来访等多种渠道,深入摸排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的问题线索统一归口接收、登记,建立专项台账,做到有反映快受理、快登记、快核查。
规范受理,处置线索。县纪委案管室负责与公安、检查、法院等机关沟通、协调,优先、快速处置各单位移交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各部室在执纪审查或工作开展中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按照线索管理办法规定及时移交案管室,并按照规定优先处置。
强化督办,明确责任。加大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案件督办力度,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重点督办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深挖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聊城市纪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