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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纪检监察机关关于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6-30    信息来源:莘县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股股长李庆华审批工作失职问题。李庆华任莘县规划局规划股股长期间,2013年至2015年,工作不认真、不细致,在项目审批时,未要求申报单位提供人防审批手续,即为项目通过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致使多个项目未按规定建设人防工程。县纪委给予李庆华党内警告处分。

  莘县东鲁街道办事处王庄社区书记靳洪昌“大棚房”整治工作不力问题。靳洪昌任东鲁街道办事处王庄社区书记期间,对上级部署的“大棚房”问题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存在应付思想,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致使问题项目整体整改进度缓慢,造成不良影响。县纪委给予靳洪昌党内警告处分。

  莘县张鲁回族镇宫庄村党支部书记赵景丰上报小麦直补面积工作失职问题。赵景丰任张鲁回族镇宫庄村党支部书记期间,2017年在统计本村小麦直补面积时,仅将群众上报的种植亩数进行简单汇总,未核实实际种植面积,致使出现部分群众冒领小麦直补款问题。张鲁回族镇党委给予赵景丰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切实引以为戒,充分认识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严重性、破坏性;各级党组织要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切实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补齐作风建设短板。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对典型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不断增强警示教育效果,营造真抓实干、务实担当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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