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莘县
当前位置: 首页 > 廉政莘县     

莘县纪检监察机关关于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7-02    信息来源:莘县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惠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报如下:

  莘县董杜庄镇夏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夏广林套取小麦直补款问题。夏广林任董杜庄镇夏庄村党支部书记期间,2013年至2017年,利用负责统计上报本村小麦种植面积工作的便利,虚报小麦种植面积167.66亩,套取小麦直补款共计20957.5元,用于村务支出。董杜庄镇党委给予夏广林党内警告处分。

  莘县观城镇岳西村党支部书记岳耀来截留小麦直补款等问题。岳耀来任莘县观城镇岳西村党支部书记期间,2015年至2016年,利用负责统计上报本村小麦直补面积工作的便利,克扣群众小麦直补面积96.24亩,截留小麦直补款共计12030元,用于村务支出。县纪委将该违纪问题与岳耀来其他违纪问题合并处理,给予岳耀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莘县大张家镇钱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善良冒领小麦直补款问题。王善良任大张家镇钱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2015年至2016年,利用负责统计上报本村小麦种植面积工作的便利,冒领89.15亩小麦直补款共计11143.75元,用于村务支出。大张家镇党委给予王善良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严守纪律底线,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拓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下大气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

Produced By 聊城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