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监督
当前位置: 首页 > 巡察监督     

“四化”织起巡察保密工作

发布日期:2018-03-20  信息来源:县委巡察办  

        莘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巡察保密工作,以“四化”措施织起了保密工作的“无缝隙网”,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安全保障。

  “制度化”保基础。按照《莘县县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莘县县委巡察干部队伍“十不准”等工作要求,制定出台了《莘县巡察工作保密纪律》。把保密工作列入县委巡察考核制度,县委巡察办负责对各巡察组考核;县委巡察组负责在每轮巡察中对参与巡察干部进行评价打分,保密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巡察干部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学习化”提意识。邀请莘县保密局有关领导详细讲解国家保密法规制度,让巡察干部充分认识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县委巡察办印发了《莘县巡察工作保密纪律》300余份,下发到各巡察组和2018年县委巡察人才库入库人员手中。

  “承诺化”增责任。执行巡察组长负责制,在每轮巡察工作开展前,县委巡察办统一印发《县委巡察人员保密承诺书》,以巡察组为单位,由参与巡察的干部本人签订,并作为巡察组存档、考核评比材料予以入档备案。

  “具体化”强安全。从“四个阶段”、“五大方面”明确保密要求。“四个阶段”即巡察日常工作、巡察前期、巡察了解阶段、巡察工作后。“五大方面”即日常文件传阅、文稿起草、印刷、复制、翻印、摘抄、存储;巡察工作中所调阅的相关材料内容、个别谈话、信访举报等反映的问题以及其他相关情况;微信、网站等网络平台;使用电脑处理;抽调巡察干部做到“零持有”。(县委巡察办 王雷)

Produced By 聊城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