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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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纪检监察机关关于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6-11  信息来源:莘县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莘县柿子园镇城建所所长吴光涛在危房改造项目审核工作中失职问题。吴光涛任职期间,2016年3月至2016年6月,在危房改造项目申请和竣工验收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致使2户违规申请危房改造项目,3户不符合条件即通过竣工验收。县纪委将该违纪问题与吴光涛其他违纪问题合并处理,给予吴光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莘县古城镇城关管区主任兼城建所副所长刘佳在危房改造项目审核工作中失职问题。刘佳任职期间,在危房改造审核工作中失职失责,致使古城镇西小尧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某某以个人名义骗取危房改造资金16000元。县纪委给予刘佳党内警告处分。
      莘县大王寨镇原民政所副所长田永华在低保审核工作中失职问题。田永华任职期间,2007年10月和2013年1月,在低保申请的审核工作中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该镇两户不符合低保申请条件的村民违规领取低保金37222元。县纪委给予田永华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切实引以为戒,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自查、自警、自醒。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切实纠正工作中出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补齐作风建设短板。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责任追究,对扶贫工作中出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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